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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| 云帆验房→房屋保修期问题 |  
                  | 日期:2012年8月4日
                    浏览[3055]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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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根据国家颁布的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的规定: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:1、基础设施工程、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(70年);
 2、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,为5年;
 3、供热与供冷系统,为2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
 4、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道、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,为2年。
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也应明确在《保证书》中。保修期自业主接收交付之日起计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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